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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(guān)于防范溺水和交通安全事故一封信
全縣廣大學生、家長、教職工:
近期縣內(nèi)發(fā)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,主要是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、四輪車駕駛?cè)私煌ㄟ`法行為引發(fā)。同時夏季將至,學生防溺水工作迫在眉睫,必須立即部署防范。對此,縣教育局向全縣廣大學生、家長、教職工提出以下倡議:
1.未滿16周歲,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;未滿12周歲,不得駕駛自行車上路行駛。
2.不購買、不使用違規(guī)電動三、四輪車。
3.駕駛、乘坐電動自行車和三、四輪車,均做到不戴頭盔不起步。
4.駕駛電動自行車和三、四輪車,不違法載人,不隨意穿插、掉頭、逆行、闖紅燈。通過交叉路口時,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過”。
5.接送學生機動車車況良好,不超員。
6.全面落實防溺水教育“1530”:以班級為單位,每天放學前1分鐘、每周放學前5分鐘、節(jié)假日前30分鐘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。
7.教育學生做到“六不”“兩會”,即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與他人結(jié)伴游泳;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(lǐng)的情況下游泳;不到無安全設(shè)施、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;遇到險情會相互提醒、勸阻并報告;會基本的自護、自救方法。
8.家長做到“四知”,即:知道孩子去哪里;知道孩子做什么;知道孩子和誰去;知道孩子何時回。
霍邱縣教育局
2024年4月19日
來源:霍邱縣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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